第十六届新财富金牌董秘
第三届新财富最佳IR港股公司
评选办法


评选主旨

挖掘中国资本市场最优秀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者,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体系规范化构建、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评选方式

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金牌董秘评选将以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两轮进行评选。首轮董秘自主报名,经客观标准筛选后,确定候选名单;第二轮评选,采用综合候选人报名情况、各类评选主体推荐、投票的方式,按一定权重将各方结果汇总产生“第十六届新财富金牌董秘”、 “第三届新财富最佳IR港股公司”的系列奖项。


评选对象

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A、B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IR团队、港股公司IR团队为评选对象。


评选主体

相关监管机构、证券分析师、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舆情观察团等。


自2017年第十三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起,新财富成立评选专家委员会,参与金牌董秘评选中候选董秘的提名、最佳资本运作项目奖等相关奖项的评议。


评选专家委员会:成员包括名人堂、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券商代表、券商投行高管、机构投资者等。



金牌董秘评选细则


从监管角度(GR)、投资者关系管理角度(IR)、公共关系管理角度(PR)三个维度出发,根据上市公司董秘的核心工作和工作成果,以及调研对上市公司董秘相关工作有所了解且相对公平公正的主体,新财富将以客观评价及主观评价两个维度分为两轮进行评选,首轮客观评价,新财富将对董秘的相关工作进行标准化,通过整个市场的横向数据比较进行评价,形成候选名单;第二轮主观投票环节,新财富将邀请与董秘工作相关的评价主体进行投票,最终评选出新财富金牌董秘及各类奖项。所有参与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的投票方应依据董秘在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风险控制能力结合其所在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水平进行客观评价。


   一、首轮评价:   

评选将设定限制原则,满足一定条件者即可进入客观指标筛选。


限制原则包括:

a)候选董秘需在现任上市公司任董秘满一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参选IR团队成员需在所在上市公司任职3年以上(2016年12月30日之前即在公司任职),方可进入客观指标筛选;

b)评选考核期内,所在上市公司没有受到与董秘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行政处罚等情况,方可进入客观指标筛选;


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的客观指标将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考评:相关监管机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以最新公开披露版本为准,权重30%)、所在上市公司在评选考核期内的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权重20%)、接待投资者调研的质量水平(权重20%)、风险控制水平(权重20%)、所在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水平(权重10%)。新财富将统计每年的舆情及上市公司相关事件数据,对董秘的舆情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将通过综合净资产收益率、同行业市值偏离度、同行业PE偏离度、分红、配股权重等指标,对上市公司内生价值驱动下的市值管理水平进行考评。


以上客观数据汇总总分后,新财富将按照排序选取一定比例的董秘作为候选董秘进入第二轮评价环节。


   二、第二轮评价:   

第二轮评选,新财富将邀请与董秘、IR团队工作相关的评价主体参与,包括相关监管机构、证券分析师、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舆情观察团、新财富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请他们对候选A股上市公司董秘、IR团队进行推荐或投票,最后以一定权重汇总计算产生“金牌董秘”及“最佳IR团队”。


合规表现的权重设置为20%;机构投资者权重设置为25%;证券分析师权重设置为25%;个人投资者的权重设置为10%;舆情观察团的权重设置为10%;新财富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权重设置为10%;未提交参评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完全的候选人将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特别规定


相关监管机构推荐董秘数量应不超过辖区上市公司总数量的10%,如辖区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0家,则该地区监管机构可推荐不超过5位董秘;


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每位可推荐不超过10位候选董秘,被推荐的候选董秘按照所获推荐票数排序得分。第十六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评选委员会推荐名单将于评选年度第二轮投票期开始征集,征集范围为第二轮评选候选名单。


证券分析师、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舆情观察团可为不超过200位董秘投票。



奖项设置


200名金牌董秘

(榜单以总分为序)

分类奖项 :

— ★ —

名人堂

— ★ —

机构选择奖

— ★ —

最受证券分析师欢迎董秘

— ★ —

最受个人投资者欢迎董秘

— ★ —

最佳舆情管理奖

— ★ —

最佳资本运作项目奖

— ★ —

最佳IR团队奖

— ★ —



分类奖项评选方法


   名人堂   

五届蝉联、累计七届并在近五年内蝉联三届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称号的董事会秘书进入“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进入名人堂后享有金牌董秘终身荣誉,不再参与未来评选。

特别规定:持续担任董秘,但因离职等因素导致当年未获参评资格,其蝉联获奖年度可由下一年度继续累积。

 

自第十三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起,名人堂成员作为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每届评选规则的讨论,在评选过程中作为专家评审推荐优秀董秘、并参与 “最佳资本运作项目奖”等奖项的投票。


   机构选择奖   

该奖项将对机构投资者进行详细分类,按照其管理规模赋予不同权重,最后进行分类汇总统计,但机构投资者投票在金牌董秘总榜单的总分计算方式中所占权重不变。通过综合机构的权重及投票数量,最终将按照排名的一定比例评选出最受机构者青睐董秘。


机构投资者公司分类:公募、私募、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QFII等。


奖项设置:通过综合机构投资者的权重及投票数量,最终将按照排名的一定比例评选出“新财富机构选择奖”奖项。


   最受欢迎奖   

评选根据各方投票主体对董秘的投票,最高得票人将分别获得最受证券分析师欢迎董秘、最受个人投资者欢迎董秘的单项奖称号。


   最佳舆情管理奖   

新财富将邀请舆情观察团(构成包括财经媒体、财经公关公司、舆情管理咨询机构等),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投票,最高得票人将获得最佳舆情管理奖的单项奖称号。


   最佳资本运作项目奖   

以自荐项目材料+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在第一轮评选期进行征集自荐材料,征集后采用内部专家小组意见并结合第一轮候选名单,筛选后整理为项目投票名单。在第二轮评选期间以证券分析师、机构投资者、投行专家及专家委员会作为投票主体进行投票评出。



   最佳IR团队奖   

以A、B股上市公司IR团队为单位统一报名,该奖项以报名参选+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在第一轮评选期进行征集自荐材料,每个IR团队需申报除董秘外成员的IR团队成员资料,参选IR团队成员需在所在上市公司任职3年以上(2016年12月30日之前即在公司任职)。征集名单结合第一轮候选名单筛选后,成为最佳IR团队的候选名单。在第二轮评选期间,以相关监管机构、证券分析师、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舆情观察团作为评价主体进行推荐及投票评出,权重分别为20%、25%、25%、15%、15%;未提交参评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完全的IR团队将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

自荐材料包括: 由IR团队所任职上市公司出具的在职期限证明、2019年度工作总结、团队成员简介及照片。




新财富最佳IR港股公司评选细则


新财富将对港股上市公司IR 部门开展评选活动,评价标的为港股通成分股,港股通标的股列表以香港交易所2019年12月所披露的沪港通及深港通交易合资格证券名单为准。

 

限制原则:参评的港股通公司近一年没有受到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行政处罚等情况,方可进入候选名单。

 

合格的参评港股公司IR团队需报名参与评选,同时提交参评资料,新财富将同时邀请港股分析方向的券商分析师、QDII基金/投资经理、香港及海外投资机构负责人等将对符合标准的港股上市公司IR团队进行投票,最后以一定权重汇总计算产生一定比例的“新财富最佳IR港股公司”。

 

港股分析方向的券商分析师投票权重为1/3;QDII基金/投资经理投票权重为1/3;香港及海外投资机构负责人投票权重为1/3;未报名提交参评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完全的港股IR团队将酌情减分,最高减10分。